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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带儿子骑行 儿子遭汽车碾压身亡 同行的父亲跪地哭喊:别吓我,坚持住!

8月11日,在河北保定,男孩骑行途中摔车,惨遭对向行驶机动车碾轧,同行的父亲跪地哭喊:别吓我,坚持住!


这件事情有视频有真相,其实就是父亲带着儿子和骑行车队在机动车道上骑行,而且是极为靠近马路的中间线。


骑行的速度很快,达到了37码,谁也没有想到孩子一个不注意,直接倒地了,对象来车刹车不及时,就酿成了惨剧。


这个事情网络曝光后,网友们还是能够站在理性的角度分析的,毕竟小车司机完全是无妄之灾,这种事情他其实没有什么责任。对对方违反规定和交通法规,有网友爆料称,事情发生后,骑行队的人员还有逼迫司机给孩子下跪的。


这事就太过恶劣了,自己的错误凭什么让别人承担,还要让别人下跪。

还有便是事情曝光之后,网友扒出了这位带孩子骑行父亲的社交账号,他经常带孩子在机动车道上骑行,总是发视频进行各种炫耀,好似他和自己孩子多么厉害一般。


这样有安全隐患的行为,网友们早已经开始在其账号评论区劝说了,让其不要带孩子在机动车道骑行,风险太大。甚至还有人给其普及骑行规则,但被其通通无视。

所以说悲剧的背后是狂妄和无知,总以为自己带孩子骑行这么久都是机动车道高速行驶,也没有出过问题,就对别人的提议不屑一顾。等到悲剧出现,就又把责任归于别人。


这件事情,希望交警处理的时候能够依法依规,不能说谁死谁就有理。如此骑行本就是违规违法的,如果还要判赔给他们,那么势必助长这些骑行者嚣张的气焰。

律师点评

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。未成年人家长应切实尽到监护职责,对孩子交通出行方式加强监管,并通过家庭教育等方式引导孩子安全出行。

同时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,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,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

本案中,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,汽车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,并且车速为车辆为每小时52公里,面对孩子突然从旁边车道摔过来的情况,因来不及刹车才导致悲剧的发生。

本案的具体责任,还需等待交管部门的具体责任认定。但是,这样的悲剧本可避免,也提醒家长朋友们,让孩子参加一些运动是对的,但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定,注意安全,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安全大于一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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